卦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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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辞

艮: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

爻辞

  1. 初六
    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  2. 六二
    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  3. 九三
    艮其限,裂其夤,厲閽心。
    • 异文/注记:裂;另作列 source-note-not-independently-collated
    • 异文/注记:閽;另作薰 source-note-not-independently-collated
  4. 六四
    艮其身,无咎。
  5. 六五
    艮其輔,言有孚,悔亡。
    • 异文/注记:孚;另作序 source-note-not-independently-collated
  6. 上九
    敦艮,吉。

彖传

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
大象

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
小象

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
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
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
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
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
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
来源与版本

《周易》原文|来源整理·基础校核版

数字文本:周易/艮,修订号 10647135。状态:structure checked; known errata addressed; full facsimile collation not performe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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