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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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辞

比:吉。原筮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
爻辞

  1. 初六
    有孚,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它,吉。
  2. 六二
    比之自內,貞吉。
  3. 六三
    比之匪人。
  4. 六四
    外比之,貞吉。
  5. 九五
    顯比。王用三敺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    • 异文/注记:敺;另作驅 source-note-not-independently-collated
  6. 上六
    比之无首,凶。

彖传

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
大象

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
小象

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
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

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
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

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
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
来源与版本

《周易》原文|来源整理·基础校核版

数字文本:周易/比,修订号 10645543。状态:structure checked; known errata addressed; full facsimile collation not performe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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